各系部、处室、院属单位:
根据《关于印发2020年普法工作计划的通知》(鲁教厅办字[2020]15号)要求,山东省教育厅科技处要求各高校认真组织开展《高等学校实验室工作规程》(国家教委令第20号)、《高等学校学术委员会规程》(教育部令第36号)、《高等学校预防与处理学术不端行为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40号)等法规的学习活动,并依照法规制定修订相应的实验室管理办法,建立健全学术委员会,加强科学道德与学风建设。为做好这项工作,请各单位认真组织相关法规的学习,并将学习情况及典型的活动照片于12月10日前发送科研处邮箱jzxykyc@126.com。相关法规请到科研处网站“规章制度”栏目下载。
科研处
2020年12月3日